一山他朋友买房,原房主有一个阳光玻璃门房,交易前,房产部门要求必须恢复。
问:咋恢复啊?就是拆了。
好好的,为什么拆了?原来啥样就啥样!
这阳光房得多少钱?好几万吧。
盖的时候没有禁止?没有,没人管。
拆了多可惜呀,白瞎了吗?那不管,必须恢复原样。
阳光房影响市容吗?是小区内的,各家都有,一样的。
占了公共用地?没有,是房产归属自己的地方。
拆的费用得多少?一万。
再“恢复”
呢?一万多。
谁承担呢?原房主承担拆的费用。
交易完成后,朋友自己“恢复”
。
让“恢复”
吗?没人管。
里外里这房子原样就损失了几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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